(1)专业技能加强训练、拓展及创新型实验实训;
(2)各级各类技能比赛及赛前训练;
(3)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考证;
(4)经批准的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
(5)项目开发、课题研究等。
二、开放实训室的范围及开放对象
开放范围:部分实训室(护理学基础、急救);
开放对象:医学院师生及来院参加培训的人员等。
三、实训室课余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实训室课余开放工作在学院实训中心领导与协调下组织实施,各实训老师负责实训室课余开放工作。
2、各实训室开放(寒、暑假除外)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6:00-9:00,每周六、周日白天上午8:30-11:30,下午(10月8日至4月30日)13:40-17:00、(5月8日至9月30日)14:00-17:20。学生应严格遵守实训室开放时间按时出入,不迟到早退。
3、课余开放安排由实训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共同商讨确定,原则上为当天所上操作,如不能满足,则最多延后两天进行课外实训的安排。
四、实训室的维护
实训过程中,实训管理人员、实训指导教师、管理学生、实训的学生应各尽其责,共同维护实训课余开放工作顺利进行。
(一)、实训管理教师:
1、确保实训中心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的实训室内的设备功能良好,各种实训操作所需耗材准备齐全并及时予以补充。
2、负责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的实训时间,同时可接受学生小组或个人预约。
3、管理和指导学生管理团队的工作,对该团队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记录。
(二)、专任实训指导教师:
1、负责对进入实训室练习的学生进行指导。
2、对学生的练习效果进行评价及记录。
3、督促学生正确应用各种仪器设备,实训前后检查仪器,有损坏及时报修。
4、协助实训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自主管理团队成员开展工作。
(三)、管理学生
1、管理学生为各班班长、课代表及生活委员。
2、按照练习时间表,每天对出席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课余开放实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
3、课余练习时间内以实训室管理者的身份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在实训室开放前15分钟到岗,清点实训室内设备和耗材数量,进行设备功能测试和登记。
(2)检查练习者着装,符合要求者允许进入实训室,登记学生相关信息。
(3)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止与操作不相关的各种行为。如练习者不服从,惊醒登记并上报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4)督促练习结束的学生进行物品整理,确定使用后的设备功能完好,操作台面、操作盘清洁干燥,物品整齐;床单位整理符合备用床或有病人床要求;地面清洁无污垢、无残液;垃圾桶内无垃圾。
(5)做好本次开放时间内,学生实训纪律、学生素质、实训效果的评价和登记,如实填写课余开放学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
(6)维持护理实训室内清洁卫生和维护财产安全的职责。
4、团队成员应配合团队管理者,共同完成实训课余开放的其他工作。
(四)、课外练习的学生
1、所有医学院的学生经事先申请,获得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训室进行课程相关的各项操作练习。
2、班级课代表或实训小组长应提前安排好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实训后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负责检查。
3、进入护理实训室练习的学生,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实训规章制度,须做到以下几点:
(1)衣帽穿戴整齐,符合“病房”工作的护士仪表要求。
(2)如实进行信息登记。
(3)不做与实训操作不相关的事情。
(4)爱护实训室内仪器设备、医用模型人和其他操作用物。未经允许私自误操作设备导致的自身伤害,由学生自己承担,造成的设备和模型损坏由学生照价赔偿。
(5)实验设备的使用需按实训步骤进行操作,贵重仪器使用后应填写使用记录。遇到仪器设备问题应及时向实训管理人员反映。
(6)操作后,自觉地将用物整理归位,按要求整理床单位,放回床旁椅及床头柜,保持操作台面及地面卫生。
(7)服从学生自主管理团队成员的管理,虚心接受其对实训质量和实训后整理效果的评价。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如发现某个班级多次不合格,则减少相应课外练习时间。
(8)实训室内的物品禁止带出实训室,若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将实训室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将处以双倍罚金惩罚。
五、鼓励与奖励办法
1、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训室的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实训的成绩作为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的一部分,计入课程成绩。
2、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训中心实训室课余开放的管理,可打小黄卡。
3、指导老师所指导实验、实训的类型、学分、学生人数、难度系数等,由计算相关工作量和津贴,报学院审核。
4.鼓励和支持开放实训产生创新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