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维护校内正常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
1.未经审批同意,校外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
2.确因公务或其他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后方可驶入校园,在校园内行驶必须遵守限速(低于15KM/小时)及定点停放的规定。
3.后勤保卫处将统一制作电瓶车通行标志,教职员工电瓶车凭通行标志进入校园(通行标志申领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的管理
1.车辆在校园内不得随意停放,必须停泊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并靠右边停放,要求车头与停车位标示同一方向。
2.校园现有停车区域:教学楼南广场;各实训楼之间的停车场;5号公寓地下停车场;弘毅路及崇实路边划定的停车位;体育馆附近划定的停车位。
三、对弘毅路、尚德路、行健路等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1.管制时间:长期全天候管制。
2.管制内容:管制时间内,除特种车辆、学校公务用车以及经后勤保卫处审批备案的车辆可以通行外,其他机动车(含电瓶三轮车和二轮电瓶车)禁止在管制路段通行,后勤保卫处将在4号公寓楼下通道南侧、行健路与崇实路交叉口设置管制设施。
四、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及电瓶车进校园。如已带入校园,请于2021年5月5日前将车辆带出校园自行处理。
五、本通知自2021年5月6日起实施。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后勤保卫处
2021年4月28日